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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锦潇楚聿辞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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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02章(第1页)

不能再这样下去。她得想办法与他取得联系。曾梦想仗剑走天涯,可直至行动了才发现,路费真的很贵。没钱,寸步难行。叶锦潇下楼。出去时,竟看见那个簪花画腮红的胖男人坐在门口的台阶上,嘴里叼着一根草,肚子饿的咕咕叫,大大的一坨窝在那里,看起来可怜得很。他当真没有银子住店?这人跟女人一般化妆簪花,性子古怪,可到底也是一个有趣的人。她上了楼,将方才还未吃完的馒头拿了下来,扔进他手里。“欸?”胖男人看着手里的馒头,愣了好一跳,惊讶的抬头望去:“欸?”“欸欸欸?”“欸?”不会讲话了还。叶锦潇可没时间理会他,身影消失在人群里,在碧水城的夜色下逛了一大圈。所遇之人形形色色,各种各样。所遇之事奇奇怪怪,五花八门。在这座城池里,自由的松弛感十分舒适,似乎每个人都能来去自如,没有拘束。在一片波光粼粼的湖泊旁,杨柳依依,画船只只,小摊个个,一个吟诗斗酒的台架子引得无数青年豪杰围观。“只要作出带‘酒’字的诗句,便可免费饮酒一盅。”一个穿着灰色长袍的老板摸着八字小胡子,笑说道:“如果谁作的诗最好,能够得到所有人的赞赏,我家主人还能无条件满足他一个要求呢!”围观者多为行走江湖的人,讲究的就是一个松弛有度,豪迈奔放。便是为了那一盅免费的酒水,便有不少男人上了台:“桃李春风一杯酒,江湖夜雨十年灯。”“好!”“好诗!”“我来!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。”“哈哈哈,这个也是好极了。”“春江花朝秋月夜,往往取酒还独倾。”男人们争先恐后的往前奔,吟诗声、喝彩声、酒杯碰撞声,将气氛推上一波又一波的高潮。一时间,热闹至极,引得好多人围观。起初吟诗声络绎不断,约摸两刻钟后,该吟的诗句都吟得差不多了,不能有重复了,大家都逐渐安静的苦想。想许久,也没能想出来一两句。气氛即将陷入安静时,一道娓娓清脆的声音响起:“君不见,黄河之水天上来,奔流到海不复回;君不见,高堂明镜悲白发,朝如青丝暮成雪。”众人下意识扭头看去。只见一名穿着白裳的年轻小公子带着半块木雕的面具,遮住容貌,露出白皙秀气的下半张脸,朗声吟道:“人生得意须尽欢,莫使金樽空对月,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......五花马,千金裘,呼儿将出换美酒,与尔同销万古愁。”一首《将进酒》吟了出来。字里行间豪迈奔放,不流连于名利,不执著于权势,不哀于当下,不畏于未来。那种拿得起、放得下的畅快,似快弦急声便迸进每个人的心中。他们瞠目,看着那白衣小公子,久久失神,忘了反应。不知过了多久,才有人找回惊愕的声音:“好、好诗,我活了快半辈子,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豪放爽快的诗!”“实乃好诗!”众人纷纷回过神来:“敢问小公子是哪家的小主子?”“今夜,沾了小公子的光,听得此诗,心中甚旷,怪不得古人云听君一席话、胜读十年书。”“敢问小公子名姓?”